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內政委員會國土計畫法排審爭議QA說明109.04.08
背景說明:
民進黨團內政委員會召委管碧玲委員於今明兩日排審「國土計畫法」(8案)、「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8案)相關提案,其中國土計畫法部分,因國民黨團陳玉珍召委已於4月1日排審相關提案完成詢答程序,並公告儘速排審完成委員會審查,民進黨團管碧玲召委未經協商今日排審有違慣例,破壞朝野和諧,製造對立。
Q:同一議案可由不同召委處理?
A1:可以。
A2:《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4條但書規定,「但同一議案,得由一人連續擔任主席。」
A 3:但依內政委員會議事慣例,法案非經協商,法案原則由單一黨團召委負責排審。對照以往慣例國土計畫法,仍應由原排審召委負責,惟此次管碧玲召委未經召委協商會議搶排陳玉珍召委負責法案,明顯破壞內政委員會議事慣例,企圖以人數優勢破壞召委協商機制,架空在野黨召委職權。
Q:為何堅持同一議案由同一召委處理?
A:《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10條之1規定「各委員會於議案審查完畢後,應就該議案應否交由黨團協商,予以議決。」依議事慣例,委員會於法案審查完竣後宣告交付協商的最終權力在於召委,亦為該法案負責協商的主持人,係考量主持會議中對於議案討論之完整性,如由不同召委擔任主席,議程設定缺乏延續性,且裁定時有矛盾衝突,進而影響監督能力與議事效率。
Q:召委管碧玲國土計畫法打破排案慣例之影響?
A1:由於委員會召委複數席次之設計,用意在避免多數黨利用人數優勢主導議案,故在野黨僅能透過取得委員會召委席次來主導議案之排審,避免少數聲音被忽視,進而增加各黨團可平等參與討論之機會,惟民進黨於國會形成一黨獨裁,卻無視人民所託,自我削弱國會制衡權力,甘願淪為行政院橡皮圖章。
A2:民進黨硬搶排案權,破壞委員會召委協商制度及朝野和諧,加深朝野對立,摧毀朝野互信,架空在野黨召委!
A3:未來民進黨可以利用多數優勢,控制審查進度,一手掌控議案程序與修法時程,剝奪少數黨召委職權,不利在野監督。
A4:壓縮民間公民團體與行政部門協商時間及空間,迫使公民團體大幅讓步,否則修法內容將完全照行政院或民進黨團版通過,民間團體修法所有主張及努力立即化為烏有。
Q:召委陳玉珍排案影響議案三讀?
A:下週一(4月13日)排案審查,只要委員會沒有意見即可送院會進行二、三讀,縱使須朝野協商,國民黨團也可以在20-24日儘速安排協商,一定可以趕在本月30日前送院會完成三讀程序。
Q:民進黨為何要破壞議事慣例,硬搶國土計畫法排案權?
A:行政院所提國土計畫法版本不被外界接受,民進黨此時搶排案權,不但可以掌握在野黨在議案審查時發言時間與審查進度,壓制民間團體主張及少數黨論述時間及空間,降低社會對本法的關注,減少本次行政院修正版本引發社會強烈反彈對執政黨及蔡政府的傷害。
Q:過去也有輪流排案的情況,國土計畫法為何不行?
A:兩位召委輪流排案過去也曾發生,基本前提是兩位召委均同意可以輪流排案!排審程序應由召委會議確認,今天召委管碧玲排審國土計畫法並未主動知會召委陳玉珍,也沒有召開召委會議討論,管召委逕自排案不僅不尊重陳召委職權與排審權,更破壞朝野互信基礎,不利未來朝野協商進行。
都市計畫法修正對照 在 民意論壇:聯合報。世界日報。udn tv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聯合/前瞻條例將成國土管理的「太上皇」
2017-07-02 03:59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下周將在立法院臨時會闖關,民進黨立委日前向行政院保證有信心在7月5日前完成三讀。國民黨團表示抗爭到底。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外界對「前瞻計畫」的質疑不斷升高,但蔡總統下令要強渡關山,立院黨團則揚言本周臨時會務必達陣。一般人雖多將議論焦點放在軌道建設,認為內容貪功躁進勢將成為錢坑;事實上,《前瞻建設條例》草案本身也暗藏凶險,在其中置入了「太上皇」條文,要排除既有的國土規畫及都市計畫規範,使前瞻取得國土規畫的上位指導地位。這不僅嚴重破壞法制,更將導致國土利用遭到踐踏。
蔡英文最近才在齊柏林追悼會上提到國土計畫的重要性:「我們已開始研擬『全國國土計畫』,讓國土資源永續發展…我們會持續推動國土復育,讓比較敏感或遭受破壞的土地休養生息…」。「全國國土計畫」是國土利用最上位的指導,但檢視其前身──內政部甫頒行的「修正全國區域計畫」,許多內容竟配合前瞻計畫大開方便之門。國土計畫若為了配合前瞻而放寬標準,包括執行面的都市計畫、環評等機制均任由政府以前瞻為名任意僭越,這將是國土管理的一場大災難。
《國土計畫法》立法過程超過廿年,原本期待施行後能逐步建立國土永續利用常軌,如今執政當局卻為了僅為期八年的前瞻計畫,不惜背棄國土保育、永續利用的承諾。尤其,前瞻計畫以《前瞻條例》為「特別法」凌駕國土法規,勢將造成國土管理的大混亂。
以前瞻計畫中的「綠能建設」為例,修正全國區域計畫中點明:現行各類再生能源因多由民間參與,分散式設置並不能配合區域用電需求,且長距離輸電易造成電力流失。由於民間投資無法指定設施設置地點,其土地取得可能涉及環境與地質敏感地帶,因此「…風力及太陽能等綠電應妥為考量區域環境及用地供給」。簡言之,其主張綠電配置要交由政府主導。
本來,依照國土計畫的考慮,綠電及太陽能的設置區位應先經過評估,按部就班地在區域供應考量下擇地設置。事實上,對照各地的「風光計畫」,在綠電躉購價格的重利誘惑下,各地不顧區位、土地屬性「搶地種電」,亂象四處各見,早已悖離區域計畫及國土計畫的理念。
以桃園的「千塘之鄉光電綠能計畫」為例,政府為了拚業績,竟想「染指」三四○口已指定為「國家級重要濕地」的埤塘。其手法,包括透過修《濕地法》取得「種電」的法源,全然不顧該法奮鬥廿餘年才三讀施行,及濕地對國土保育的重要意義。如此一來,與蔡英文推動國土復育的口號完全相背。
在前瞻計畫中,規避環評的作法屢見不鮮。中油推動觀塘港設置天然氣第三接收站,但中油不顧環差審議還有諸多爭議,也不顧該地有珍貴的天然藻礁,尤其是列一級保育的柴山多杯孔珊瑚,自行高調宣布八月開工。蔡政府反覆強調前瞻計畫要溝通,但心態上卻是橫柴入灶的蠻橫,這個接收站為何不能等環差程序走完再開工?
《前瞻建設特別條例》全文不過短短十一條,粗看之下,並無特別之處。但細看草案第九條:「前瞻建設計畫涉及都市計畫擬定、變更時,必要時,得由上級政府逕為變更…」短短幾句,即可大剌剌破壞實施多年的都市計畫體制。《國土計畫法》正準備翻修強化都計機制,使國土計畫理念能經由都計機制落實,不料前瞻計畫從天而降,先一步破壞。
前瞻條例第十條,也為涉及非都市土地變更大開方便之門。事實上,政府的「修正全國區域計畫」剛盤點出占台灣面積九.三三%的非都市土地,高達卅三萬六千餘公頃土地竟然無法管理,甚至還未測量。但前瞻計畫非但不考慮補上這個偌大的國土管理缺口,反而要迴避應有的審議程序。這簡直是在傷口上撒鹽!
「前瞻」不只是「錢沾」,「太上皇條款」的出現,更將成破壞國土管理機制的惡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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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上學期 都市計畫 法規課程錄影(六)之一- 國土 計畫法 特定區域 計畫. Watch later. Share. Copy link. Info. Shopping. Tap to unmute.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