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馬英九吹噓兩岸關係很好,但類似通緝犯為何抓不回來?杜氏兄弟倒是處理的挺快的!竭盡所能的榨乾台灣,就是他們最能夠為台灣做的事了!#中華民國就是中國入侵台灣最大的破口 #臺灣就是一個被他們吸血霸占利用的載台而已!中華KMT不倒,台灣一定死!
經濟詐欺犯 一抵達中國 就自由啦!!!
中國官方在幹嘛 我們證據都給了
到現在一個也沒抓到?
都開工廠了還抓不到?
【回顧】
一「[HI-ON] | 馬英九是這樣把台灣奉送給中國人的」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601291546677585&id=584986081641475
#說好的國際觀呢?
一「美Fed主席鮑爾:恆大債務危機 是中國獨有問題 - 新唐人亞太電視台」
https://www.facebook.com/againstpanblue/posts/2105753706231364/
【逃亡大咖陳由豪 感謝國共與台灣人的包容?】
https://www.facebook.com/584986081641475/posts/677976405675775/
【要台灣「想想被害人」?董立文嗆:10大經濟要犯都在中國!】
http://m.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664356
【經濟犯陳由豪 一路倒債到中國
傳恐遭中國中石化逼退 我石化業者:不意外】
http://m.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finance/20151202/36930281/
【掏空700億 陳由豪追訴期剩半年】
http://m.ltn.com.tw/news/business/paper/936623
【債留台灣逍遙中國!陳由豪明年追訴期滿 罪名將一筆勾銷】
http://www.setn.com/m/news.aspx?newsid=109455
東帝士集團總裁陳由豪
前立委羅福助
前廣三集團曾正仁
前立委何智輝
估計有90多人
陳由豪滯留海外,儘管在台積欠銀行團逾700億元債務,但與他關係緊密的翔鷺集團,過去20年在中國投資高達388億人民幣(約台幣1986億元),營收上看千億人民幣。
陳由豪 : 十大通緝要犯之一、前東帝士集團總裁,二○○三年潛逃中國,被我國多個司法機關發布通緝,迄今逃亡十二年。旗下的東雲公司當年興建基隆三千多戶山海觀社區時,占用山坡地被檢方起訴,基隆法院最近認定,潛逃未到案,已逾十年追訴期,判該案免訴。
重點 : 他是國民黨人 , 曾任中國國民黨中常委 。
還記得王又曾 ? 也是經濟犯 , 曾經也是國民黨中常委 , 還有那個伍澤元 , 病逝後他欠國庫的錢也追不回來 , 不過 , 要是追的回來,就不是國民黨了 。
馬上任後最愛吹噓兩岸打擊犯罪,司法互助 , 但像這種有重大罪犯事實的根本不應該有追訴期 。而且也不是抓不回來,是根本不想抓,歐習會中,習大大還請求美國引渡中國貪污犯回國審查,台灣人比較有錢嗎?
不過再想想 , 這些人過去全是國民黨相關的權貴,現在因案滯留中國,乃為國民黨大咖們的中國網絡重要環節 , 怎麼可能去追捕同路人自毀道路?
掏空的錢拿去中國蓋了很多化工廠 , 對中國的GDP有不小的貢獻當然不能抓,國民黨只是利用這些人,把錢拿到國外再一起分贓,等追訴期過了,再光明正大回來,台灣經濟怎麼會好 ?
經濟犯也是該終身追緝,不然錢拿了去國外,時間一到,像沒事似的回來一樣爽爽過 。
還有一種嘴臉喜歡嘴邊掛著 :
阿扁貪汙喔 ! 海角七億喔 !
阿扁被你們關到漏尿,我覺得幾百億要關到變腦殘才是,結果還在外面玩耍 , 追小老百姓的小錢很認真討,追大咖一視無睹,這就是狗黨的做法 。
黨證果然無敵!
【中企倒台銀50億 財政部坦承無擔保品】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4-10-14/52471
【南寧老鼠會詐騙 在台4年撈10億】
http://news.cts.com.tw/cts/international/201601/201601211708824.html#.VxMU7Ex97IU
【押匯套利5786萬 統貫林穎鋒逃美23年押解返台】
#摘
與美方執法局合作,已有多起將外逃通緝犯押解返國的成功案例,除感謝美方協助,未來針對潛逃美國的通緝犯,也將透過此一國際合作模式緝捕歸案。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465061
那些說不要犯法就不會被抓的人......
你不知道的 [ 兩岸司法互助協議 ] 可能會害死你自己 。
台灣人太多搞不清楚,出國遇上這種麻煩事就會懂……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191343684212222&id=100000098048622
抓回台灣怎麼判是台灣的事淪不到中國來管,嫌棄台灣司法有問題就監督台灣政府改善司法,今天你放縱中國亂羅織罪名抓台灣人,改天你被中國羅織罪名亂抓,台灣也救不了你 。
:
在肯亞判無罪卻被中國擄走的那些台灣人,很可能被中國政府直接安個罪名,弄來一些不能檢驗的證據,之後放回台灣後,就可以借China民國的刀殺人。杜氏兄弟就是類似狀況,而且僅是兩年前發生的事情。
>>杜氏父子只是去了一趟中國,回台幾天後,警察突然上門逮人,他們被指控在中國犯下五命強盜殺人案。檢察官起訴所用的主要證據全是中國公安局做的筆錄、不認識的證人、沒見過的證物、無從檢驗的鑑定書。強盜殺人一審判決無罪,從無罪到死刑,不可能坐視不理。
>>杜氏兄弟懷疑被公安或他人陷害,想傳喚證人來對質,抱歉,法院說,找不到這個人;他們想傳喚製作鑑定報告的中國公安局人員來詰問,抱歉,法院只能找一個沒有實際參與鑑定的台灣專家出庭;他們想將證物重新鑑定,抱歉,證物不在台灣。
最後,最高法院拿出 [ 兩岸司法互助協議 ],把所有來自中國、無法檢驗的證言、證物採為證據,杜氏兄弟死刑判決確定(父親早已因病於獄中病逝)。
阿苗解說 :
https://m.facebook.com/photo.php?fbid=633693673379207&id=100002157396545&set=a.311265505622027.73754.100002157396545
#看不出國民兩黨有什麼不一樣系列【來台觀光收益】
ㄧ「威脅不再來 陸旅行業欠台團費上百億」
➡「移民署:中客以觀光來台犯法 今年前5月查獲337人」
➡「榜單出爐!全世界「最不受歡迎」的6國旅客 第一名不意外」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233372873469456&id=584986081641475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7的網紅田雅芳,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現在突然下起大雨 #雅芳非常擔心會有土石流災情損及人民 【檢察官請看】 【市府未經申請 竟授權廠商破壞山坡地】 新竹市明湖路309巷9弄後方山坡地,遭新竹市政府未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未送審核,既授權廠商大肆濫挖山坡地,山坡原有竹、樹林已被怪手大肆破壞,導致山坡土石結構已遭破壞而鬆動,居民陳情,只要...
政府 列 管 山坡地 在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專區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蔣月惠縣議員辦公室
主旨:有關台灣農林公司屏東老埤農場,「屏東縣內埔鄉農場段554地號等110筆(龍泉段46地號等105筆)土地農地水土保持計畫(第二期)」已完工之永久水土保持工程,現場會勘日期110年9月23日星期四下午2點,會勘地點:台灣農林屏東分公司屏東縣內埔鄉龍泉村中勝路1號,敬請派員相關權責單位學者專家參加,請查照見復。
說明:
1. 村民認為葉科長書面意見提及台農公司水保計畫第二期
工程於今年7月8日縣府已發完工證明書,但此次豪大雨中林村主要三條道路比以往積淹水更嚴重,村民無法出入,尤其聯通街靠近台糖舊廢棄道路附近住宅及農田淹水相當嚴重,附近居民飽受淹水困擾,是否請葉科長安排9月23日(星期四)下午2點邀請農委會水保局李局長、台農公司吳董事長、受台農公司委託水保工程規劃監造技師机技師、台農公司林主任、縣府水利處江處長、水工科科長、水保科科長、委外完工檢查教授及高雄市技師公會代表、屏科大退休水保系謝教授(專長植生工程)、蔣議員、內埔鄉代黃代表、中林村來村長、中林村簡易自來水潘主委、中林村社區發展協會潘總幹事、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中林教會邱牧師、村民代表謝先生、潘小姐母女、陳情人許小姐等村民約10人共同會勘已完工台農公司第二期水保工程現場(請葉科長同時攜帶委外教授暨高雄市技師公會技師已檢查完成完工檢查紀錄表及完工證明公函)及中林大排第二期已完工工程現場,共同找出淹水解決之道。
2. 會勘有關台灣農林屏東分公司農場段554地號等110筆
(龍泉段46地號等10 筆)土地農地水土保持計畫(第二
期) 已完工之永久水土保持工程,請屏東縣政府水保科葉
科長屆時攜帶委外教授暨高雄市技師公會技師已檢查完
成完工檢查紀錄表暨已核發完工證明書公函至會勘現
場。
3.附上8/15.4/12日會議記錄
正本:台灣農林總公司.屏東縣政府.台灣農林公司屏東老埤農場.
.中林村辦公室.
副本:蔣月惠縣議員辦公室.
中華民國110年8月19日
台灣農林敦親睦鄰第七次說明會會議紀錄
一、 時間:中華民國110年8月15日下午2時
二、 地點:中林村活動中心
三、 主席:屏東縣議員蔣月惠
四、 出席人員:如簽到簿
五、 紀錄:許00
六、 主席與與會人員報告:縣府水保科葉科長未出席,有傳簡訊給蔣議員內容為有關8月15日中林協調會一案,因家裡有急事,不克前往,提供書面意見一份。
七、 4月12日共同會勘中林段施工中水保工程共14項會勘結論綜合討論:台農公司代表林主任表示針對14項會勘結論討論不便代表公司發言,一切交由總公司統一發言處理,陳情人許小姐感謝林主任向公司反應已將環保流動廁所移往灌溉機房後方,另第一次敦親睦鄰說明會訴求之一,中林村主要道路聯通街逾百年既成道路被鐵皮圍籬阻隔致垃圾車無法迴轉,垃圾不便清運,經林主任向公司反應後已做退縮帶,垃圾車已能迴轉清運垃圾,陳情人許小姐希望台農公司尊重中林村另一主要道路觀山街逾百年既成道路事實,是消防車、救護車、垃圾車行經路線,本敦親睦鄰精神勿作路障阻隔,以維護村民就醫、救護、公共安全衛生等基本需求,來村長則表示將提供二次淹水受災農民清冊希望台農公司本敦親睦鄰精神善意回應發給受災農民慰問金並請林主任代為轉達4月12日共同會勘村民共14項會勘意見反映給總公司處理,簡易自來水潘主委及黃鄉代則希望以後說明會台農總公司請指派具裁決權能做決策主管出席會議才能解決問題,潘主委並鄭重強調台農水保工程不能引水入庄,不可造成村莊水氾,請縣府水利處督導暨行政指導台灣農林儘快處理中林村最後一個沉沙滯洪池溢流口溢流水90度作箱涵經截流溝引排至中林大排工程,潘主委鄭重強調聯通街500號附近約20多位地主水溝屬私人灌溉溝,非公家排水溝,上週豪大雨來襲,中林教會潘長老表示,8月7日中林教會電梯線路遭雷擊損壞(預計維修費用約10幾萬)及雷擊教會牧師舘2台電腦造成故障,村長也表示村辦公處廣播系統遭雷擊故障,等待修復中,今日下午1點多開宣傳車以克難方式廣播通知村民開會,陳情人許小姐希望台農公司就上次會勘時林主任曾允諾反映總公司儘速處理遷移3根電線桿並請做好避免遭雷擊裝置以保護園區員工及村莊村民生命財產安全,此次雷擊幸好未造成村民傷亡,潘主委表示歷經多次說明會暨會勘,村民各項建議意見,台農公司僅改善聯通街拆除鐵皮圍籬改作錏管圍籬並做退縮帶讓垃圾車迴轉清運垃圾暨將正對369巷12之1號許宅流動廁所遷移至灌溉機房後方,台農公司溝通誠意明顯不足,蔣議員發覺台農公司有善意改善智慧茶園揚塵問題(揚塵有減少現象),希望台農總公司注重在地民眾意見,做好中林段永久水保工程,社區發展協會潘總幹事希望台農公司做好製茶廠污廢水處理暨請縣府繼續向中央爭取中林大排第四期經費,以解決地方長期淹水困擾,中林教會邱牧師則希望台農公司注重在地偏鄉弱勢村民心聲,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企業與村莊、村民共同創造雙贏,一起做好鄰居,潘主委認為歷經多次說明會及會勘,台農公司若一直誠意不足未積極改善永久水保設施,將繼續在教會公報呼籲全國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教友拒買台農公司茶葉及飲料及訴諸新聞媒體輿論公評並前往屏東縣政府及台農屏東分公司暨台農總公司陳情抗議以爭取村莊教友、居民世世代代生存權。
散會:下午4時
紀錄:許00
主席:蔣月惠
備註:詳細內容請見蔣月惠議員服務專區110年8月15日直播影音檔(本紀錄內容如有爭議,以直播影音檔為準)
屏東縣政府水利處水保科安排「台灣農林開發案中林段施工中永久水土保持工程」現場會勘紀錄
壹、 時間:中華民國110年4月12日(星期一)下午2點
貳、 地點:台灣農林屏東分公司及開發案中林段現場
參、 出席人員:如簽到簿
肆、 主持人:縣議員蔣月惠紀錄:許00
伍、 現場會勘結論:
一、 台農辦公室及警衛室間新設排水溝排水設施將水流引向中林村設計,龍潭村、龍泉村不會有淹水情形發生,村民質疑台農開發案水土保持工程應確保開發案最下游中林村村民生命財產安全不受到危害,中林村位居開發案最下游,也最危險,為何不採將水往東老埤溪(牛角灣溪)排放(日治時期設計,村莊不曾有淹水情形發生),中林段約8條縱向(東西向)加蓋狹長排水溝,每逢豪大雨洪水易直衝入庄致氾濫成災,中林村村民生命財產將受到嚴重威脅,無法安居樂業,中林村簡易自來水潘主委鄭重強調水絕對不能入庄,不能影響到村庄村民生存權,水保工程攸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請做好智慧茶園排水系統暨聯外排水設施(聯外排水如何銜接排放,是否有檢討區外排水系統之承受能力?),面對即將到來的汛期(5月1日至11月30日),中林村民更是備感不安,請積極改善排水系統等永久水保設施工程。
二、新設老埤製茶工廠排水溝出水口太靠近養雞場及村莊,排水溝規格目測不到1米深1米寬,排水系統設計朝向中林村,每逢汛期、豪大雨或颱風季節若排水系統不足、不順暢,恐造成養雞場及村莊水氾,將影響養雞場及民宅和村民農作物損失等生命財產權益(生存權),請台農公司平時須注意製茶廠排放汙、廢水避免入庄,汛期、豪大雨、颱風季節尤須加強處理與維護,避免影響養雞場及民宅和農田農作物生命財產安全。
三、十三公墓附近排水系統,排水溝目測不到1米寬及1米深(約45公分排水溝)排水會有很大問題?請更改設計擴大至4米寬4米深並請做好聯外排水設施?又14公墓附近沉沙滯洪池設施是否符合水土保持技術規範規定?(技規第91~97、165~166條),永久性沉沙滯洪池之量體是否足夠?流入口、排放口及溢流口之設置是否得當?滯洪池出口是否得以安全排放及是否有迴水情形?沉沙滯洪池主要的功能是調節暴雨所產生逕流與減少土石下移,中林村位居開發案最下游,也最危險,若逢豪大雨,洪水氾濫,來村長家首當其衝,又村中主要道路嚴重淹水致交通中斷,居民無法上班、上課、就醫,恐危及村民生命財產安全,請積極改善永久水保設施工程。
四、107年8月23日第一次淹水,中林村民農田及農作物遭受損害,受災農民皆未獲肥料賠償,109年5月22日第二次淹水迄今,台農公司尚未決定賠償標準,對受災農民形同在傷口撒鹽(農作物收成不易,靠天吃飯)又台農公司於開發期間因開挖整地至今所形成施工噪音、空污、揚塵、無人機噴灑農藥等對村民身心健康影響很大,尤其無人機最近每逢週四夜間6點至9點飛行高空噴灑農藥是否符合相關法律規定(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法搖控無人機專章第99條之9至第99條之19及第118條之1至第118條之3規定,自109年3月31日施行)?中林村東邊樹木群大多被剷除僅餘少數樹木(來村長、社區發展協會陳理事長、潘總幹事向屏東縣政府陳情淹水案,於107年9月18日上午10點假中林村活動中心召開「中林庄後背脊被割流血公聽會」,會議中村民主要訴求:停止過度開發山坡地、保留山坡山溝現有雜項林木、村莊後面(東邊)保有綠帶,列為公共設施)少了樹林屏障,村民擔心高空農藥噴灑飄散至村庄(茶園離民宅區約10公尺,太靠近民宅區)整個中林村庄聞到濃厚農藥味,之前說明會林主任表示農業用藥成份屬公司商業機密,不能對外披露,僅說明係短期性接觸性用藥,7天就失效,但居民擔心每隔7天就噴灑農藥,村莊東邊綠帶又大都被剷除僅留聯通街447巷沉沙滯洪池後方小樹林及觀山街尾端小樹林,無人機高空噴灑農藥飄散至村莊,中林村因地下水源豐沛,村民飲用豐沛純淨的地下水,台農公司噴灑農藥是否會汙染中林村地下水源?村民憂慮居住生活品質大受影響及會不會有致癌危機?村民擔心被廢村,台鳳時期種植鳳梨不需使用農藥,村民長期處於心理恐懼下如何安居生活?是否違反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保障人民基本人權(生存權、居住權、環境權)暨「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二公約相關規定?請台農公司做好無人機噴灑農藥管理,開發案至今,台農公司是否有提供敦親睦鄰經費睦鄰社區?是否有舉辦敦親睦鄰社區公益活動?是否有關懷社區獨居老人及中低收入戶、偏鄉弱勢兒童、青少年?對中林村民淹水受災農民是否有表示主動關懷?中林村二次嚴重淹水(107年8月23日、109年5月22日)受災農民皆未獲補償損失,村民現場一致決議希望台農公司本敦親睦鄰企業社會精神,發給受災農民慰問金,目前二次淹水受災農民資料正由村長及村幹事幫忙受理統一造冊登記後將清冊送往農林公司,希望農林公司有誠意發給受災農民災害慰問金及撥款300~500萬災害補償金(之前107年9月18日第一次說明會主要訴求為再造成災害時1、前往農林公司(農場抗議)2、要求災害補償3、設立專戶委員會處理)給中林村運用於災害損失、檢驗簡易自來水費用、村民健康檢查費用等,由中林村設立專戶委員會處理,村長召開村民大會(村中大事),村幹事做成會議記錄,由村長及村民共同決定成立委員會組織章程辦法管理,選舉理、監事等委員及決定各項賠償標準及項目用途,中林村專戶委員會,每月於中林村村辦公處公告欄張貼每月財務收支月報表,各項會議資料、憑證列為永久保存檔案,於每任村長卸任時,列入移交項目。
五、觀山街369巷12之1號民宅後方於日治時期、台鳳及台灣金聯時期並無露天蓄水池、灌溉機房(泵站)、縱向(東西向)路寬4米狹長碎石路、加蓋狹長水溝、出水口處及約30多根直立電線桿直衝民宅,机技師基於何理由做如此設計?又委外審查屏科大水保教授群及高雄市技師公會技師代表及核定縣府水利處官員為何都未察覺水保計畫設施不合理性?(廣達717公頃土地面積,計畫種植500公頃茶葉,邊坡約200公頃,水保設施離民宅約5公尺,與鄰地、鄰宅、鄰村是否符合安全距離?),將心比心,若是机技師自家房屋後方會做這樣不合理(很奇特)設計?此不合理設計嚴重影響許宅憲法保障人民生存權(土地正義、環境正義、景觀正義),又中林段二出水口處附近,待設置紐澤西護欄以保護園區車輛行進安全及附近民宅區生命財產安全,另約30多根直立電線桿離369巷民宅區太近,為何不沿用台鳳時期電線桿沿村路設計?電線桿一般皆採沿村路設置,很少幾乎沒有設在民宅後方,而老埤農場是有名高危險「落雷區」(每逢5、6、7、8、9、10月間是雷雨季節),以往電線桿設在路旁時,就常因雷擊損壞居民電腦網路及造成電器用品故障甚至雷電擊中村民及農場工人致傷亡,與老埤農場一溝之隔全國最大校地屏科大校園與老埤農場同屬落雷密集區,為防雷擊,整個校區架設約113支避雷針(全台避雷針密度最高學校),學生間流傳著屏科大最著名的特產就是「午後落雷」,學生考取屏科大要先學會「避雷」,有一年全國大露營在屏科大舉行,露營學生遭到午後雷擊,都被「電」的手腳酥麻,現約30多根電線桿離民宅區又更近(約5公尺),將強烈電流引至民宅區,造成居民內心很大恐慌,生命財產遭受嚴重威脅,林主任當場簽名保證將向台電申請遷移3根電線桿(費用台農公司全額負擔)遠離民宅區並將電流引至路邊,以減輕居民內心恐懼(之前說明會林主任曾允諾遷移4根電線桿,費用由公司全額負擔),請台灣農林公司做好茶園安全系統建置如避雷設施等以保護員工安全及民宅區居民生命財產不遭受損害又環保流動廁所直接面對369巷12之1號住家,影響民宅區景觀視線,是否遷移至灌溉機房後方?林主任當場簽名保證一週內(下星期一)完成遷移至灌溉機房後方,陳情人許小姐希望台農公司做好中林段永久水保工程設施,不要影響到村莊生存權。
六、村民希望台農公司儘快將目前中林段全段約1米深1米寬排水溝變更設計為4米深4米寬規格才能應付豪雨時候的龐大雨量及設置中林段全段安全距離緩衝綠帶(緩衝綠帶具水土保持功能、防火、防風、防災、遮蔽、綠蔭、隔離、防噪音、防揚塵、防農藥汙染等)及來村長提及之前會勘時屏科大教授曾建議中林段全段建造擋土牆以保護下游居民安全(目前中林段僅在二出水口處設置二小截約1公尺高擋土牆,村民希望建照2公尺高擋土牆,擋土牆需有良好排水減壓設計,擋土牆高度、厚度及洩水孔須符合規定)及做植生工程綠美化,又中林段全段邊坡護坡工程(邊坡安全性設施)及中林段全段植生工程(水土保持技術規範第57~63條規定)等永久水保設施也請儘速施工,另緊鄰村庄東邊待設置水平距離10公尺以上緩衝綠帶(以往屏93線鄉道,老埤農場~大埔8.972公里,104年9月22日經屏東縣政府公告廢止,以前村莊與屏93線鄉道至少有20~30公尺以上安全距離),原屏93線道路附近有原始林植生隔離綠帶,現山坡地已被開挖整地成平地智慧茶園,原始地形、地貌大為改變,智慧茶園與中林村需有多少安全距離(多少公尺緩衝綠帶)才能保護中林村居民生命財產安全,緩衝綠帶並請台農公司本敦親睦鄰精神列為村莊公共設施(第一次說明會主要訴求)
七、觀山街尾端台農土地50年以上樹木群於日治時期、台鳳、台灣金聯時期時,即做為與村莊緩衝綠帶,請繼續保留樹木群,樹木具水土保持功能,陪伴中林村民一起成長珍貴感情、兒時記憶並請尊重觀山街百年既成道路事實,是公眾通行及救護車、消防車、垃圾車出入路線,村民希望勿作路障阻隔,以保障村民通行及救護、救災、公共安全衛生等基本需求。
八、中林村村尾(南邊)最後一個沉沙滯洪池設計是否符合水土保持技術規範規定?(技規第91~97、165~166條),永久性沉沙滯洪池之量體是否足夠?流入口、排放口及溢流口之設置是否得當?滯洪池出口是否得以安全排放及是否有迴水情形,又沉沙滯洪池距離民宅太近,住戶擔心長期沖刷將導致地基掏空、影響居住安全,又滯洪池附近三戶民宅後方被整地挖成約4層樓高高度,謝先生及潘小姐及村民質疑是否屬水土保持計畫書開挖整地施工範圍?是否有作臨房鑑定?會不會影響房屋結構?危及三戶住戶生命財產安全?謝先生希望台灣農林公司當務之急,儘速建造50~100公尺安全工法擋土牆(90公分厚度)及邊坡護坡工程,以保護3戶民宅生命財產安全,汛期將近,謝先生希望台農公司一個月內施工完成,又滯洪池附近,土地有3米落差,也請台農公司90度作箱涵將水引排(沉沙滯洪池溢流口溢流水引入截流溝至中林大排排出),大致可減輕109年5月22日朝元禪寺附近淹水惡夢歷史重演問題,謝先生希望台農公司加強中林段下游永久水保設施修護及每年汛期前至少清理排水溝及沉沙滯洪池一次以維持排水溝及沉沙滯洪池順暢不淤積,避免造成下游淹水,中林大排已完工第一、二期約二億六千萬工程及進入土地徵收協議價購第三期約一億多工程大多徵收中林村民農地,中林村民為配合政府治水公益而犧牲祖先傳承下來農地暨辛苦貸款所取得農地,請水土保持義務人及監造技師確實做好智慧茶園園區排水系統及聯外排水設施等永久水保工程,村民希望中林大排第三期工程(縣府水利處水利工程科負責)能一次到位,避免二次大排截流溝選址欠周詳致未能發揮有效截水功能,需另施作約700萬元截流溝應急工程(全國人民辛苦納稅錢)補救改善情形發生,簡易自來水潘主委希望縣府水利處將已完工中林大排第二期截水溝挖深並督導、行政指導台農公司於中林村最後一個沉沙滯洪池溢流口溢流水90度作箱涵引入截流溝至中林大排,大致可避免109年5月22日淹水情形產生。
九、朝元禪寺附近台農公司土地靠近屏科大野生動物所旁排水溝之前被封住,排水會有很大問題,縣府葉科長於去年12月對農林公司依水保法開罰6萬元行政罰單並限期改正,台農公司已改善完成(被封住排水溝已打通),另朝元禪寺南、北邊至村莊南邊臨道路原排水溝被台農公司填平,之後經村民要求改善,但新設離地約45公分「懸空」排水溝與地勢不符,無法發揮排水功能,請積極改善「懸空」排水溝工程。
十、台農公司老埤農場土地面積廣達717公頃,台灣首座最大平地智慧茶園開發案,農林公司送經營利用計畫書給屏東縣政府農業課農業經營科,經核轉農委會審查,農委會104年3月3日核發開發許可函,屏縣府核定在案(農企字第1040203617號函),農委會審查許可農地農用,如未依計畫執行,政府馬上可廢止許可,將原最大坡度小於百分之15山坡地(山坡高度約海拔65至150公尺之間)開挖整地為平地智慧茶園,台農公司委託机00水保技師規劃,經屏東縣政府水利處委外學術單位屏科大水保教授群及高雄市技師公會代表審查通過(屏科大校內設水土保持技術教育中心及複合土砂災害防治研究中心、有鑑於屏科大防止土石流有一套,農委會水土保持局為因應極端氣候災害於屏科大建水土保持國際示範場域,技術並已輸出至泰國),經縣政府水利處核定,廣達717公頃土地竟免環境影響評估(環境影響評估係指基於國家長期發展利益,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應兼籌並顧,於一九九四年公布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各種開發行為,在規劃階段應同時考量環境因素,不合乎規定者,不得開發,以達永續發展之目標)免環評易導致開發過當或不當開發問題,下游居民生命財產恐將受到嚴重侵害,台農平地智慧茶園717公頃大開發案關鍵在於為何主管機關認定免環評?又水保計畫未資訊公開及公民參與,開發前未至村莊開說明會(開發案受影響周遭地區保全對象居民知情權),計劃書未提到中林村三字,對村莊很不尊重,請台農公司依計畫書確實做好水保工程及机技師做好監造水保工程,屏科大水保教授群及高雄市水保技師公會技師暨水利處(嚴格把關)落實施工中監督檢查會勘,以預防各項坡地災害之威脅,避免下游居民無辜受害,葉科長表示台農公司二期二新水保計畫已核定目前施工中,村民則希望已核定二期二計畫書是否能讓蔣議員及來村長、簡易自來水潘主委、社區發展協會潘總幹事及村民代表閱覽,確實做好永久水保工程,財團大開發案可促進地方發展,但也應兼顧環境生態,避免損鄰、擾鄰情形發生並做好睦鄰設施,財團與村民理性溝通協調,創造雙贏(台農公司平地種茶成功,中林村民安居樂業),逾百年老字號台農公司(創立於1899年)及近百年歷史屏科大(創立於1924年),78年遷校至目前的內埔校區及144年歷史中林教會(創立於1875年)、逾百年世代居住於中林村居民應該有很深緣分,期待大家一起結善緣,做伙做好鄰居,共存共榮。
十一、請水土保持義務人(台農公司)及負責承辦監造技師(机技師)及屏科大水保教授群(審查委員群)和最近一次約3月19日縣府水保科安排水土保持施工中監督檢查屏科大退休黃教授,專長水土保持及高雄市水保技師公會技師一名暨縣府水利處長、水利工程科科長、水土保持科科長依水利法、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法施行細則、水土保持技術規範、水土保持審核監督辦法、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等確實做好、督導各項檢查項目(一)水土保持施工告示牌;(二)開發範圍界樁;(三)開挖整地範圍界樁;(四)臨時性防災設施;(五)永久性防災設施(排水設施、沉砂設施、滯洪設施、聯外排水、擋土設施、植生工程、邊坡穩定設施、其他等);(六)改正事項是否完成;(七)承辦監造技師是否在場;(八)是否備妥監造紀錄(內含颱風豪雨水土保持設施自主檢查表);(九)災害搶救小組是否成立及中林大排工程,以保障開發案中林段下游(中林村)600戶1775人居民生命財產安全。
十二、請縣府水利處官員及委外施工中水保工程檢查教授及高雄市技師公會技師代表依水土保持技術規範及水土保持技術審核監督辦法等確實做好台農智慧茶園開發案中林段施工各項檢查(檢查係屬行政監督檢查,屬未抽驗、隱蔽或工程品質部分,應由水土保持義務人及承辦監造技師負責),以保障中林村下游居民生命財產安全(檢查下游排水設施是否完善?督促開發單位及監造技師加強水保設施維護管理,保護下游居民安全)。
十三、行政院農委會水保局訂定每年5月為「水土保持月」,農委會水保局密集舉辦各項宣導活動,宣導民眾水土資源保育觀念,並以「水土保持做好沒煩惱,農村幸福樣樣好」為宣導標語,是否請縣府水利處葉科長安排農委會水保局李局長、台農公司吳董事長(新竹市地重劃天王,最注重在地居民意見及改良排水系統)、蔣議員、來村長、潘主委、潘總幹事、屏科大退休黃教授(專長水土保持)、屏科大退休謝教授(專長植生工程)共同會勘中林段永久水保工程,相信在李局長和吳董事長及專家學者官員診斷下,中林村民應可遠離逢大雨必淹水噩夢困擾,村民能安居樂業。
十四、預訂7月4日(星期日)下午2點假中林村活動中心召開第七次敦親睦鄰說明會,請台農公司代表林主任向屏東分公司及台農總公司反映村民會勘意見,台農公司有二個多月時間好好改善各項永久水保設施工程及遷移電線桿暨公司高層討論決定二次淹水受災農民災害慰問金及中林村災害補償金金額,期許台農公司做好敦親睦鄰企業社會責任,簡易自來水潘主委表示歷經多次說明會及會勘,台農公司若一直誠意不足未積極改善水保設施,將在教會公報呼籲全國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教友拒買台農公司茶葉及飲料並前往屏東縣政府及台農屏東分公司暨台農總公司陳情抗議以爭取村莊教友、居民世世代代生存權。
備註:詳細內容請見蔣月惠縣議員服務專區4月12日直播影音檔(本紀錄內容如有爭議,以直播影音檔為準)
政府 列 管 山坡地 在 立法委員 沈發惠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跟鄉親們報告好消息,國道1號的汐止交流道,新增設康寧街南入匝道今天正式動工了。
四十幾年前完工的中山高速公路,當時汐止還是個人口不到10萬人的小鎮,人口集中在基隆河南岸的老市區,因此當時汐止交流道是設計為一個「T字型」的交流道,不管基隆河南北岸,所有進出高速公路的車輛都需由大同路進入禮門街的交流道。
幾十年後的今天,汐止人口成長已超過20萬人,基隆河北岸的社后地區更是人口密集、社區林立,每天上班尖峰時間,必須繞經汐萬路、中正路、或由江北二橋到大同路,再轉進禮門街,擁塞的情況絕對是最大的噩夢……
解決之道當然就是增設基隆河北岸南下進入高速公路的匝道。這個議題在汐止爭取了二十多年,但是因為汐止交流道依山坡地而建,北側並無新增匝道的腹地空間,一再研議多種方案,都遭遇技術上的困難;最後,決定放棄在汐止交流道增設匝道的方式,而採取新建匝道匯入汐止系統交流道(中山高北二高交叉的汐統交流道)的方向,終於得以突破,在蘇貞昌院長上任後迅速核定,並編列經費,去年我擔任立委之後,與 賴品妤委員共同邀集交通部、高公局召開該項工程相關會議,持續關心、並督促工程項目的進行。整個案子的總經費4億9千800萬,地方政府只付擔2500萬,其餘經費都由中央負擔。終於,高工局在6/11公告正式決標,並在今天的豪雨中開工,預計112年10月完工。
在這裡要感謝過去二十年曾經為這個案子努力過的每一個人,未來完工後,相信汐萬路、中正路口、大同路,甚至南陽大橋頭塞車的情況都會有所改善。不過也要提醒新北市政府,通車後康寧街、樟樹一二路等道路的車流量也勢必會大幅增加,離完工通車還有兩年多的時間,新北市政府應儘速對未來交通車流紓解進行提前規劃。
政府 列 管 山坡地 在 田雅芳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現在突然下起大雨 #雅芳非常擔心會有土石流災情損及人民
【檢察官請看】
【市府未經申請 竟授權廠商破壞山坡地】
新竹市明湖路309巷9弄後方山坡地,遭新竹市政府未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未送審核,既授權廠商大肆濫挖山坡地,山坡原有竹、樹林已被怪手大肆破壞,導致山坡土石結構已遭破壞而鬆動,居民陳情,只要下雨,就擔心會有土石流的災情,更擔心現在的颱風季節,如遇大雨恐引起更大的土石流,讓山坡下居民人心惶惶擔心受怕。
依法條規定,山坡地要做任何開發(動工),依水土保持法第12條規定「…應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送請主管機關核定,如屬依法應進行環境影響評估者,並應檢附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結果一併送核…」。「水土保持計畫未經主管機關核定前,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不得逕行核發開發或利用之可。」,如果沒有經過上述合法申請就開挖,將可依第32、33、34條處罰;但新竹市政府權責單位的水土保持技士為讓市府卸責,竟可說這樣不經申請大肆開挖山坡地,沒有可以不可以的問題,只是程序上的疏失,沒寫到水保計劃而已,雅芳立即質問一般民眾也可以沒有水保計劃濫挖山坡地嗎?水保技士馬上說「當然不可以」,又是一個市府兩套標準的案例,依市府這樣的邏輯,市民殺人是違法的,市府殺人就不違法,只要掛上新竹市政府這個招牌,做什麼都可以?!
雅芳今天又再次去現場勘查要施作擋土牆的位置,並與科長聯繫溝通,第一這個山坡地是因為市府工程破壞的,就應該盡快確認擋土牆的施作,以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第二要擬定後續水土保持復原計劃。
#OS #因重感冒喉嚨發炎影片聲音沙亞請見諒
昨天議會在審提案,雅芳函請竹市府會勘,卻因市府無事先跟雅芳確認時間,就自訂此次會勘時間,還訂在議會開議的時候,而讓雅芳遲進議會,錯過很多提案審議的機會,讓雅芳不得不說到底是怕我去會勘幫人民發聲,還是怕我進議會審提案,所以故意約同一個時段,令人匪夷所思。
「我是田雅芳,我以公益青年從政,堅持為無助人民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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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法
第 33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八條第一項規定未依水土保持技術規範實施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或違反第二十二條第一項,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或實施仍不合水土保持技術規範者。
二、違反第十二條至第十四條規定之一,未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或未依核定計畫實施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者,或違反第二十三條規定,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或實施仍不合水土保持技術規範者。
前項各款情形之一,經繼續限期改正而不改正者或實施仍不合水土保持技術規範者,按次分別處罰,至改正為止,並令其停工,得沒入其設施及所使用之機具,強制拆除及清除其工作物,所需費用,由經營人、使用人或所有人負擔。
第一項第二款情形,致生水土流失或毀損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設施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八十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 34 條
因執行業務犯第三十二條或第三十三條第三項之罪者,除依各該條規定處罰其行為人外,對僱用該行為人之法人或自然人亦科以各該條之罰金。
政府 列 管 山坡地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立法委員林佳龍今(25)天針對私校退場議題質詢教育部長蔣偉寧,林佳龍痛批,教育部的政策是既無「轉型」也無「退場」,他指出,教育部聲稱有29所列管學校,但教育部卻不公布校名,反而造成私校教職員人心惶惶,教育部應該公佈並介入輔導,但蔣偉寧仍堅持,不公佈29所的學校列管名單。
針對究竟有幾所學校遭教育部列入輔導名單,林佳龍表示,教育部一周前說是20所,到昨天,又改口說總共29所,而陸續有學校名稱遭揭露,搞得教育圈風聲鶴唳,傳言滿天飛,林佳龍認為,就讀這些學校的家長、學生,甚至是在職的教職員都有權利知道學校可能消失,校名應該要公開;另一方面,依照《教育部輔導私立大專校院改善及停辦實施原則》,一旦私校面臨停辦,這些教職員工就是資遣跟失業,根本沒有任何輔導機制。
林佳龍表示,9月18日江宜樺院長指示教育部在1個月內,需與相關部會共同研商私校退場的可行方案,在同一天,內政部長李鴻源說,同意讓私校退場後,校地變更為商業價值高的土地,學校可領回六到八成土地;林佳龍質疑,依現行私校法規定,當私立學校解散清算後,財產歸屬於學校法人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如果不修法,李鴻源提出變更校地的辦法,恐怕涉嫌違法,然而,蔣偉寧回應,目前教育部沒有主動提案修法的計畫。
林佳龍舉例,早在2001年發生景文技術學院掏空案之前,1986年間,景文集團以公告現值「每平方公尺四百元」買下的這二十多公頃之山坡地,而後利用校地擴建的名義,先向教育部提出校園籌設申請,獲准後,再地目變更,本來要擴建用的用地,一躍變成高級別墅區,根本是由農地變成校地再變成建地所帶來的龐大利益。
林佳龍說,國家為了學生受教權益而協助景文以低廉的價格取得土地,而當景文透過土地變更獲取暴利,在當年被當成是「弊案」來偵辦,然而,現在政府竟公開宣稱私校退場後可以取得六至八成的土地利益,林佳龍呼籲,整個配套措施要更嚴謹,否則後果不堪設想,而教育部也應讓用心經營卻受少子化影響的私校,有更合理的退場機制!
政府 列 管 山坡地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今(29)日立法委員林佳龍參加教委會舉辦的「大故宮公聽會」。林佳龍表示,從必要性、可行性,故宮都提不出針對立委的質疑。大故宮計劃就是一個大問題,建了會成為國家的大災難。
林佳龍表示,大故宮計畫預算一變再變,形同兒戲。林佳龍質疑,大故宮計畫規劃建築師劉培森,早在民國87年就幫故宮編列第五期擴建工程,工程規模與目前大故宮計畫幾乎一致,僅文創園區部份有,當時劉培森建築師幫故宮編列經費僅有34億,事隔15年後借屍還魂,經費暴增為10倍高達340億,很明顯的這個大故宮計畫內部隱含太多不合理的狀況。
大故宮計畫從提出到經過立法院審查,經費從320億到220億,自籌款從257億到164億,藝文園區從50億到20億,經費數據立基何在?擴建有沒有必要?原地擴建可不可行?一年來故宮從沒有正視解決回答立院的質疑,從工程面、財務面及後續營運面經不起考驗,立委也評為是空包彈!
林佳龍指出,大故宮計畫根本行政院還沒核定通過 ,故宮已經偷跑 ,先行逐年編列320億預算,並在102年編列1億8千萬元環境改善工程費。對於如此重大的國家計畫,尚未核定,林佳龍認為故宮已經發包1500萬做先前規劃,且先前計畫採購公報顯示 只有一家廠商有興趣,評審委員11位,其中故宮內部非工程建築專業的委員就超過6位,過程啟人疑竇。
林佳龍說,101年九月已經先行將長達10年的大故宮總顧問服務標案發包給台灣世曦公司,原公告發包預算為7.9億,最後以6.3億決標,這個費用是採用總計畫320億去估算,招標書 中故宮與台灣世曦的費用「施工前服務」1.8億總包價法是固定費用,「細部設計審查服務」與「施工中服務」採工程費1.25%百分比法計價及「辦理系統驗證語認證及其他」才採實作方式給付費用。他質疑,這根本就是固定費用,是以320億去估算,未來不管工程規模變為多少 ,故宮給台灣世曦的費用就是固定!
自然災害是各界對大故宮計畫最大的擔憂。劉格非教授進行「極端降雨事件下之災害潛勢分析」成果,在沒有興建大故宮的情況下,故宮院區內不同地點分別有可能產生邊坡滑動、落石、淹水與土石流等的災害。林佳龍指出,劉教授在公聽會上說,「若是」情況不嚴重,「往往」採取工程方式就可以確保安全,「若是」台北市政府與故宮合作,工程上是可以避免「大部分」災害,以上是沒建大故宮時的地區的健康檢查,已有這麼多條件假設,難道劉格非的研究是建了大故宮後地質的保證嗎?
林佳龍也提出,劉格非教授的評估僅考量雨量情形,大自然中的地震問題,劉格非的報告完全沒有提及,試問,當大地震來臨時,故宮所有館舍安全性如何?
林佳龍提出質疑,大故宮計畫編列的隔震費用,遠遠超過一般市價行情,況且大家都知道隔震僅能隔除部份水平地震加速度,但現在的地震不僅有水平地震加速度,往往垂直地震加速度不比水平地震加速度小,甚至還有複合型的扭曲地震加速度,這些都是隔震所無法解決的問題。
林佳龍指出,在故宮南院的選址過程 ,故宮對全國各縣市開出的必要條件 ,就明白告知不准有土石流、山崩、淹水、斷層等條件,現在故宮外雙溪正館這些災害都有 ,故宮明知這些風險是人力無法克服的天災 ,卻不另尋更加地點興建安全的故宮 ?漢寶德教授都在會議中提過,大故宮最好的方案就是到別處去建!
故宮所在的山坡地帶,過去被列為山坡地保護區,20年前新光吳家申請緊鄰故宮作為1050坪的建築開發案,該案件已經送市府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將近20年,迄今台北市政府仍舊以山坡地不准開發不通過環評為理由,不同意其開發。林佳龍在公聽會提出,大故宮將在院區增建8萬500坪面積,為什麼要允許平面體積超過新光建案(1050坪的建築開發案)的80倍、體積更甚超過百倍的「大故宮」擴建?這次的環境影響評估審查要做幾年?為什麼環評還沒過就要編列預算做這個做那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