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
法規命令分為『規規細辦綱標準』 ,也就是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或準則
規規細辨綱標準=龜龜系辨鋼標準
※「龜」毛「兩」倍的「系」「辨」公室,有很嚴苛的「鋼」鐵「標」「準」。
龜為規程
龜為規則
系為細則
辦為辦法
鋼為綱要
標為標準
準為準則
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或準則 在 法律的基本概念 的相關結果
拘束的效力。中央法規標準法所稱之命令即是此種,第. 3 條規定有七種,即規程、規則、細則、綱要、辦法、. 準則或標準。行政機關所訂定之法規命令,若逾越法律. ... <看更多>
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或準則 在 法規名稱: 內政部消防署法制作業規範 - 植根法律網 的相關結果
... 規則之制(訂)定、修正及廢止能有明確之依循,以符合中央法規標準 ... 稱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或準則者,分別如下: (1)規程: ... ... <看更多>
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或準則 在 淺釋我國法律之定義與定名 - 工程資訊 的相關結果
... 命令),依其性質稱為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或準則(中央法規標準法第3條)。(三)行政規則,計有須知、要點、注意事項、作業規定等。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