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該抵制不實報導和謠言
針對11月10日新光里里長何智昌帶懷恩堂靈骨塔財團(以下簡稱不法財團)至新竹市議會前抗議事件,經TVBS未據實查證於網路做不實報導, #特此聲明:
雅芳先來講一下這件事的背景~
#被詐騙的老農民-徐錦光,一輩子住在高峰段925地號至今已經86歲了,但辛苦一輩子的佃農土地卻變成懷恩堂的靈骨塔。當我知道他受惠於375減租的土地被不法財團用「詐欺」「背信」的方式奪走了他的土地卻求助無門,於是求助雅芳幫忙。
雅芳很仔細的看完許多的資料,心裡總是為老農民的際遇忿忿不平,一直想著能為他做些什麼。
老農民的兒子徐孟祥提告不法財團,因為勝訴,而被不法財團的5、6個人毆打,老農民帶著他的兒子滿身是傷,牙齒斷掉嘴巴還流著血,慌張的跑來服務處找雅芳求助,這個時候我才知道,老農民在求助我之前,不法財團已經找了黑道去他家恐嚇他。
而恐嚇他的這件事件,壹週刊已經有幫老農民主持公道,據實的報導了不法財團的惡行惡狀,面對這樣惡質財團,老農民跟他的兒子聲淚俱下的找我求助,於是雅芳當下就幫他們報警,並提出殺人未遂跟強制罪的告訴,但現場打人的監視畫面卻被不法財團湮滅證據。這個案件還在新竹地方法院刑事庭審理中。
ℹ11/10上午11點半,是雅芳在新竹市議會第四次定期會單位質詢時間,但在我到達市議會準備質詢時,突然有記者採訪我關於不法財團抗議的事,我才知道南區新光里里長何智昌帶著不法財團在新竹市議會前舉牌抗議,並舉辦記者會。
當下我也接受了許多家媒體採訪並據實陳述,其中對記者問到有關於所質疑(黃男)身份,雅芳也告知為律師事務所辦公室黃主任,有問題可以當面採訪他。
另外關於報導中陳述,影射雅芳針對不法財團的多次現勘,好像是因為介入不法財團與老農民的土地糾紛,才會去做。
雅芳對此要特別聲明,雅芳經民眾舉報,而對不法財團違法行為進行現勘,因涉及諸多法條專業,常邀請專業人士,如地政、會計、法律人士等出席,藉其專業釐清可有違法要件後,再請權責單位依法辦理,並無不妥,且雅芳皆在現場主持,依此方式的現勘,不法財團也並非第一人,但影片中高峰里長郭朋鑫未獲邀請現勘,卻幫不法財團至現場製造紛亂,試圖不讓現勘順利進行,經雅芳報警,該里長才離去。
不法財團及新光里長何智昌於TVBS報導中,多次以黃姓男子介入不法財團與老農民的土地糾紛,還大聲質問議員問政是否要利益迴避等不實陳述,TVBS記者陳世明卻在未具體證實黃男究竟有無介入土地糾紛下,就完全採納不法財團之說詞並予報導。
當天採訪雅芳的記者有許多家,但只有TVBS及振道對此報導,其中TVBS記者陳世明針對採訪內容是以斷章取義的方式報導,感覺好像是幫了這個不法財團在誤導些什麼,企圖妨害雅芳的名譽。而另外有報導的振道新聞,就有秉持報導中立,相比之下,總覺得是不是應該來探討TVBS記者陳世明為何在知情下卻用斷章取義的方式來報導。讓好多朋友及選民都來關心雅芳,並詢問雅芳媒體怎麼會這樣寫。
🔍TVBS記者陳世明對此事件的關注程度,真的讓雅芳十分驚訝
有在關注雅芳的朋友都知道
雅芳長期以揭發貪瀆不法及維護弱勢人民的權益為主
為了捍衛人民的權益
雅芳甚至提告了新竹市長林智堅
以及新竹市議會議長許修睿
且是涉及到違法的提告案件
但這麼大的新聞,幾乎媒體都沒有報導過
更沒看過TVBS記者陳世明因此採訪過雅芳
但今天TVBS記者陳世明竟然為了多次違法破壞環境、詐騙老農及毆打老農子的不法財團,而選擇做不實報導,儼然已失去身為媒體對所採訪,應具體求證,以公正超然的立場報導,方不失為媒體應有的精神。
ℹ該不法財團曾叫新光里長何智昌,除多次幫忙不法財團在遭提告時出庭作證外,並專程來雅芳服務處警告雅芳不准再幫受害者主持公道。
🔍在不法財團遭民眾檢舉排放污泥水,經雅芳帶環保局現勘時,即誣指雅芳要跟他拿2200萬, #遭雅芳當場提告妨害名譽,依法偵辦,當時新光里長何智昌從不法財團在分駐所作筆錄,即至現場關心,直至移送偵察隊,依然緊跟在後,至釋回後,還護送不法財團離去。
這個案子,目前新竹地檢署偵辦中,不法財團於偵察庭中, #也向檢察官坦承不曉得2200萬這個說法怎麼來的,現在新光里長何智昌卻以不法財團代表人身份,再把2200萬拿來影射好像雅芳有何不法利益,但卻無任何證據下,藉聯合TVBS記者陳世明而妨害雅芳的名譽,想藉此威脅,讓雅芳不敢再為受害者主持公道。
何智昌里長為了不法財團的利益,多次幫不法財團出庭作證,但證詞不被法官採信,因此敗訴,判應賠老農民120萬及60個塔位
何智昌里長與不法財團的密切,猶如以共犯結構為其利益代理發言,更離譜的是聯合媒體或還有幕後黑手撐腰,竟把該不法財團塑造成弱勢族群,這樣的行為實在令人無法苟同。
‼對此! #雅芳堅持維護我的名譽!
對於TVBS記者陳世明及里長何智昌、不法財團的不實陳述及報導
雅芳依法提起告訴。以正視聽
以下附上該不法財團之犯行及相關訴訟
108年度偵字第7935號涉犯傷害等罪(新竹地院審理中)
其他請看附圖。
#共犯結構為不法財團X在地有力人士X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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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減租是什麼 在 許常德的地下手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許老師,您好晚安,有問題困擾我和我先生很久,常常看到你是出現在電視“新聞挖哇哇”,您的觀點總是讓我會有如釋重負的感覺,所以很希望您能為我解答或是說說您的看法,謝謝您!
內容:
我今年2月和我老公登記結婚,沒辦喜宴什麼都沒有,就只有單純登記,原因是因為我老公已經大概2年多沒跟他家人聯絡了:簡單說明原因就是,我男友從國中畢業就出外工作,薪水一直是交由他父母,他父母有簽牌的習慣,所以我老公一直到他離開家36歲的時候交給父母親的錢,爸媽都拿去花了,也沒為小孩存錢,而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是,我老公因為椎間盤突出,導致嚴重的影響工作,他的父母在他每天不舒服抱著辛苦的身體去上班時,仍然瞞著他簽牌,我老公以前就有叫他父母不要在簽牌了,畢竟家裡主要的經濟來源是我老公,擔心自己的身體又擔心家裡的經濟,又看著家人不為他著想,只想著拿他錢去簽牌,最後我老公覺得他的父母沒救了,就帶著我離開他們家(那時我跟他還沒結婚,同居在他家裡)。
我們在外租房子1年多,然後我懷孕,所以我們就去結婚登記,我爸媽要我回娘家坐月子住,但其實我爸不是很喜歡我老公,認為他拋棄他自己的父母,是個不孝順的人,但我也一直跟我爸解釋,他不是拋棄他的父母,他的父母真有什麼事的話,他還是會去解決,只是在他爸媽跟他聯絡之前,他也不會主動聯絡他父母(我老公天蠍座的,我有時真的覺得他只要一下定決心,心就是這樣比較狠)。我爸對我老公這樣的行為非常不能原諒,所以我老公跟我一起住在娘家剛開始氣氛真的很可怕,而我也沒辦法當我爸和我老公之間的橋樑,因為我和我爸說話也很容易激動起來,現在一起住了有半年了,氣氛是好一點了,我老公向我爸問好,我爸會有回應了。
而我的問題是:
1.我老公國小畢業之後工作全心全意的為家庭付出,因為想要和我有一個家庭,離開這樣的父母,真的是很大的罪過嗎?我爸常跟我說,他連回家看一眼父母也不願意,這樣不孝順的人,是會被大家唾棄的。但明明就是他父母不對在先。
但明明就是他父母不對在先,為什麼就非得要小孩先認錯呢,老實說,因為我是站在我老公這裡的,所以我爸每次一跟我講到我老公他和他爸媽的事,我們就會口氣非常不好。
2.想再問許老師,面對我老公他父母這樣,我該怎麼解決呢?我現在有了小孩,有時候都會想瞞著我老公帶給他爸媽看,但又怕過去了,他父母也不會有好臉色(我自己想的),他父母萬一跟我說他們錢不夠用怎麼辦,我老公也不會再給他們了,一想到這,我就又縮回去了。
3.我娘家這邊該怎麼解決呢?我父母,尤其我爸,心理沒辦法接受沒辦法認同這樣的女婿,我夾在中間真的很為難,我知道我爸的意思,但我也懂我老公也不會對他父母退讓。
對於兩邊,我該怎麼做呢?
先謝謝許老師百忙之中看我的信件,真的很感謝。
許老師,我想補充說明一下,因為昨晚打字沒有先擬稿,所以比較冗長又不是完全講很清楚。
補充:
我老公雖然和我一起搬回我娘家,但我老公仍然繼續賺錢,家裡的費用像是水電費還有伙食費,我老公都會出,甚至說其實待在娘家,在金錢方面,我們是完全沒有麻煩到娘家父母的,而我因為要帶小孩的關係,沒有上班,在家除了帶小孩,我還會幫忙煮飯菜、整理家、洗衣曬衣,基本上我也是盡力幫忙家裡不讓娘家的父母因為我們住進來而增加工作量(我父母目前還有在上班,務農)。
我之前也有考慮到做完月子就要搬出去住,現在小孩4個多月了,但因為之前是我爸邀我們回來住的(希望減輕我們的負擔),所以現在要搬出去住的話,又怕父母現在年紀比較大沒人幫忙他們煮飯菜啊之類的。我和我先生其實也是有意願搬出去的,只是我也是在等時機,希望我們搬出去時是好好的。
父母這邊我希望得到認同,但我知道需要時間,男方父母那裡,我真的不知道怎麼解決。如果按照我老公的方法去做,他父母生病我們在付醫藥費就好,萬一是大病,我爸可能又會覺得我老公不可原諒,父母病了才聯絡..到底該怎麼做,孝順很重要,但有這樣的父母真的也很傷腦筋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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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盧郁佳:談談妳口中的「國民黨的種族歧視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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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 #盧郁佳 ,2019年8月4日在思想坦克刊出了文章〈「保衛中華民國」保衛了誰?:國民黨的種族歧視罪行〉,文中根據萬年國會、公務員高普考各省定額、文化歧視政策、軍警公教「吃國民黨的奶水長大」......等六項理由,下了結論:「種族歧視是獨裁者製造出來癱瘓民主的發明,它會自動永續傷害所有人,只有真相才能終結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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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佳,真相很重要,但一個「真」字談何容易?拿你所謂「#高普考各省定額」來說,你文中聲稱你的說法是根據許雪姬、張麗雪的論文,外省人獨佔絕大比例(超過95%)的錄取至少到了1992年。
但妳真的有看過張麗雪的那篇論文嗎?
張麗雪的論文清楚地告訴我們,還附圖,1962年之後,台籍的高普考錄取比例從未低於72%,平均約80%,單論普考還一度高達90%。當然,我寧可相信你不是存心欺騙大家,妳只是偷懶、沒有真的看過這篇論文,妳只是被那些革命家的宣傳長久矇騙。
不過這也不怪你,這件事,連台大法律的 #苗博雅 也不免受騙上當。他在他的文章〈省籍問題根本是假議題,是「階級」問題讓外省人總覺得自己很慘〉中,大大方方地寫著「以前眷村有比較多資源、公務員考試還有分省定額」,絲毫不懷疑這件事可能是假的。
而正是因為被革命家的宣傳長久矇騙,在台灣有太多的人並不了解正確的環境參數,一場年改下來,許多人還沾沾自喜,以為打到的都是人口上居於少數的外省人。現在你知道為什麼年改能夠惹起這麼大的反對了吧?光是外省人沒那麼大能量的。
妳還提到國民黨的「文化歧視政策」,限制方言、歌仔戲、布袋戲。
台灣歷史,你應該比我要熟才對。開天闢地以來第一個在台灣主張限制、甚至禁止傳統文化的是誰?正是最近重新站回歷史舞台的 #台灣民眾黨 。反對歌仔戲、禁鼓樂,在當時就是包括蔣渭水在內許許多多的覺醒者、進步者的政治正確,這可不是什麼個人意見,而是大大方方寫在黨綱裡面的。日本人為了戰爭接著禁,最後是在誰的手上解禁的?答案是你們最討厭的陳儀,國民黨員。
台灣人沒有因為文化因素接受陳儀,卻因為經濟因素拒絕了陳儀。當時的台灣,稍有辦法的人,就能開著海軍一號,往來兩岸、日本、沖繩、南洋等地,進行一個 #超買 的動作,長久以來,這就是這個島上最具競爭力的生存方式。但戰後台灣行政長官公署的特殊體制與幣制,對往來做生意的台灣人形成了貿易障礙。
不要以為陳儀是外省人,二二八就是本省人反對外省人、外省人殺本省人那麼簡單。在當時,以台灣為家的底層民眾反而是跟陳儀站在一起的:工作人口中占比一半以上的農民,奇怪地在二二八期間完全沒有動靜;工人也沒有動靜,事變期間,工廠很少罷工、水電照常供應,倒是被暴民打殺的外省人跑去農村、工廠、山地,被台籍的農民、工人,乃至被原住民庇護起來的例子,比比皆是。順帶一提,後來的375減租、耕者有其田、公地放領,早在陳儀的時代就已經開始規劃。
實際上,政治、經濟上的高級本省人才是陳儀最大宗的反對者,從專賣局遭到針對性的報復攻擊就可以看出來、從處理委員會的三十二條處理大綱更可以看出來,沒有任何一條是具體針對底層人民的利益而設,反而是撤銷專賣局的主張,還招致了工會強烈的反彈,才發了一天就硬生生吞了回去。
是非冷暖,外省人各自都有心中的一把尺,不用妳去操心,就如同二二八事件中的台灣農民與工人一樣。
真相很重要,但一個「真」字談何容易?妳那種以問責為前提的求真態度,真的是對於逼近真相有幫助的態度嗎?
若你真的對揭露真相有興趣,或許可以試著回答我一個長久以來的疑問,為什麼國史館台灣文獻館的資料庫,可以查到舉報專賣局貪污的文件、甚至可以查到專賣局員工痔瘡嚴重要請長假的簽呈,但專賣局人員貪污案的不起訴處分書、那個被暴徒割掉耳鼻的專賣局專員外省人 #劉青山 的資料,卻以保護隱私為由屏蔽了起來?
你們是在保護誰的隱私?
375減租是什麼 在 請教版上達人有關三七五減租土地問題 - Mobile01 的實價登入和評價
大法官解釋文第580號:是上開規定準用同條例第十七條第二項第三款部分,以補償承租人作為收回耕地之附加條件,不當限制耕地出租人之財產權,難謂無悖於憲法第一百四十六條 ... ... <看更多>
375減租是什麼 在 【臺灣厝買賣文化寶典】EP06 三七五減租~下集 - YouTube 的實價登入和評價
臺灣厝買賣文化寶典# 三七五減租 #耕者有其田上一集我們提到了 375減租 的演進,但其實….. 三七五減租 條例至今仍未廢止,雖然在1951年開始施行後, ... ... <看更多>
375減租是什麼 在 Re: [請益] 關於375減租- 看板LAW 的實價登入和評價
※ 引述《joythelife (2014 dreams come true)》之銘言:
: 各位板友好:
: 家裡是佃農,
: 從爺爺時代開始就以務農為生,
: 到爸爸這代雖然有其他工作,
: 但是爺爺去世後是爸爸和叔叔在負責種田。
: 問題在我們繳了快百年的租金了,
: 政府也有375的相關法令了,
: 我只知道我們家耕種至少也一甲子了,
: 應該地主要給我們相當的土地。
: 但是地主那方聽說土地所有權人都在國外,
: 而且地主也不只一人了,好像有幾百人,
: 一直遲遲不肯出面解決這件事,
: 爸媽也每期傻傻的繳租金,
: 爸爸也因為每天公司和務農兩頭燒,
: 已經快要倒下去了…
: 因為地主一直沒出面解決,大家就只能傻傻的繳租金和種田,
: 做兒女的平常在外工作,每次回家鄉看到父親如此辛苦實在很心疼,
: 想請問各位有什麼辦法可以處理這件事嗎?或是可以指點我該怎麼做可以幫助家人呢?
: 感激不盡
建議您先研究一下 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
基本上呢,這個法有它的時空背景
但嚴格說起來,這法
是用 國家法律暴力手段,奪取人民土地 的惡法
租金?? 租金一年才繳才多少錢???
"連每年的地價稅都不夠"!!!
這法的租約,有它的落日方式
要嘛就是你們變更使用目的,要嘛就是沒有繳納租金2年
要嘛地主要做其他用途,或者是被徵收
只有地主收回要做其他用途時,才能夠去分土地價值.
令尊務農做到快倒下?? 那就放棄呀,土地還給地主呀.
阿不然呢???
就算分給你們家 37.5% ,
令尊不也還是會繼續種田?不然就是荒在那邊? 不然就是要賣掉發大財?
不是嗎??
況且耕作又不一定要種田 那種累死人不用賠的農作
種個檳榔,包給人家來收,不是很輕鬆愉快??
或者是用自然農法,種一種就讓果樹自己長,收多收少都隨便,不是嗎??
要地主出面解決??
唉~~~~人家巴不得把你們租約終止,把土地變更地目賣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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