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築改良物列冊管理作業要點 在 公告土地或建築改良物,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一年未辦理繼承登記 的評價 一、土地法第73條之一。 二、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築改良物列冊管理作業要點第5、6點。 公告事項: 一、被繼承人姓名:董朝枝等(詳如公告清冊)死亡日期:(詳如公告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