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的愛國病毒,傳染病防治法這次準備好了嗎?】
▌武漢起疫,北京當局這次「鎮壓」的了嗎?
別管之前的鼠疫了(好像沒有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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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今天凌晨宣(承)布(認)武漢肺炎會人傳人。在昨天之前,中國微博的風向有多數人是不當一回事的(也有部分人在宣導要戴口罩),看到低能留言比如「這是個 #愛國病毒!只往國外傳,境內只有武漢」等的就不說了(凸凸)。今天巡視了一下,發現上面除了呼籲戴口罩的留言居多,希望武漢人不要出武漢的也有,辛苦前線醫護人員的也很多,當然也有哀號買不到口罩的人。不知道在這次承認會人傳人之後,北京當局是不是真的能好好應對全球最大的人類大遷徙(aka #春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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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為什麼我們這麼衰有一個這麼不會防疫的鄰居?對不起不一直檢討鄰居了,來看看自己國家!昨天疾管署已經宣布成立第三級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那讓我們來看看被 #SARS 肆虐後的 #傳染病防治法 今天及格了嗎?
▌你還記得當年的SARS嗎?
#新書發表會上 #我們最帥的社群主編有講過
當年面對SARS,我們國家的傳染病防治法根本就還沒有準備好,不信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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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當時的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的「#必要處置」其實是導不出來可以封院的(和平醫院)。先來看看第37條第1項:「曾與傳染病病人接觸或疑似被傳染者,得由該管主管機關予以留驗;必要時,得令遷入指定之處所檢查,或施行預防接種等必要之處置。」留驗?遷入指定處所檢查?預防接種?全部都是很輕微的干預措施(比較像是 #行動自由),其實根本就很難把「#強制隔離」(這種 #人身自由 的剝奪)跟前面舉的例子放在一起比較啊!而且後來還增訂一個「#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防治及紓困暫行條例」,在第5條說可以強制隔離,這不就更代表了當時傳染病防治法就是沒想到可以強制隔離,所以才要另外訂一個法規嗎?這樣是不符合 #法律明確性 的要求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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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大法官說這種人身自由的剝奪是以保護人民生命安全跟身體健康為主的,跟刑事處罰不一樣,而且還跟醫療、公共衛生專業有關,對於正當程序的要求可以不用跟刑事處罰要求的一樣高,有人說這種人身自由的剝奪叫做「#照護性人身自由的剝奪」。大法官認為在這種情況應該讓專業主管機關依照他們的專業知識做決定,跟需要由中立、公正的法院介入的情形不一樣,所以事前可以不用 #法官保留(原本在憲法第8條有說因為犯罪嫌疑被逮捕的話要在24小時內送到法院,讓法官看看ok不ok),只要事後有救濟管道、給予合理補償就可以了!但在這裡想提出 #許宗力大法官的部分不同意見書 給大家參考,許大法官在這裡就講到:第一,從歷史經驗來看,當權者以罹患精神疾病為藉口,以達整肅政治異己的情況屢見不鮮。第二,法官保留與「疾情防治貴在迅速」二者不必然相衝突,法官保留的主要功能在於要 #讓事件透明化,使行政機關對剝奪人身自由的理由,不得不做詳盡的說理,公開接受反方的質疑與檢驗,不具專業知識不是不讓法官審的理由,畢竟我們仍然可以藉由其他專家的意見來審查。
▌現在的傳染病防治法長這樣!
現在關於防疫手段規定在第37條:「一、包括管制上課、集會、宴會或其他團體活動,二、管制特定場所之出入及容納人數,三、管制特定區域之交通,四、撤離特定場所或區域之人員,五、限制或禁止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或出入特定場所,以及六、其他經各級政府機關公告之防疫措施」。且當有成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時,則應依中央指示辦理。主要是使大規模傳染病發生時,明確規定由中央統一指揮,另外也新增了一些例示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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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對於有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的措施,則也在第48條明定有隔離的手段。另外關於傳染病病人的人身自由則規定在第44條,將第1類至第5類的傳染病病人的處置措施分為三種:「應於指定處所隔離治療」「必要時得於指定處所隔離治療」以及「依公告防治措施處置」,且應於強制隔離治療之次日起三日內作成隔離治療通知書,讓本人跟他的家人知道。(但就是因為釋字690號解釋,因此強制隔離還是不需要先讓法官看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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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跟SARS時期不同的是,我們身處的這個世代資訊傳遞快速,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規定在傳染病發生期間的資訊控制對不實散播資訊者課予罰金處罰!不過這條是不是能有效達成 #消息正確性 的目的還是可以討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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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這裡還有一個問題是我們的病歷、用藥紀錄等等都會記錄在健保卡裡面,在大規模傳染病爆發時,人民的 #資訊隱私權 是不是要退縮,讓國家的研究機構可以直接用人民的健康資訊去做研究?在釋字第603號解釋裡面,有提到指紋要在有重大公益的時候國家才可以蒐集,像健康資料似乎可以比照辦理。只是現行針對隱私規定只在第10條規定因業務知悉的人不得洩漏,還是有規範密度不足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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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改善值得肯定,但確實還是有地方不太足夠,但總之希望這部法律這次能作為防疫的堅強支柱,而不是漏洞百出的海砂屋鷹架!
▌一休泥看文章去!
📍李濬勳|儘管被 WHO 拒於門外,台灣仍是「全球疫情通報及防治體系」的一員──究竟衛生情報多重要?有何影響?
https://buff.ly/2YH9jvQ
📍葉明叡、廖偉翔|全球衛生與沒有人權的人
https://buff.ly/2UBed8G
附上截圖新聞連結:
https://buff.ly/36fLE4G
海砂屋對身體影響 在 焦糖哥哥-陳嘉行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在我看電影「賽德克巴萊」時,我一臉的問號,無法評價好不好看,狀況比較像是看不懂或沒有感覺。
因為 朱宥勳的 #學校不敢教的小說,我陸續收集了一些臺灣文學,書中對於「臺灣」的定義比較彈性,是為了不流失好的作品。
我讀了幾篇文章時,彷彿又落入賽德克巴萊的迷惘中;那種似懂非懂的狀態,造成閱讀的成果如海砂屋。
我放下文學,開始搜集臺灣史,經由朋友推薦,首讀了周婉窈教授的 #少年臺灣史,裡面寫到了日本怎麼從牡丹社事件開始覬覦臺灣,到後面的霧社事件,但因篇幅限制,我又往日治原住民的歷史探索。
就在我讀到較完整的霧社事件紀錄時,原民婦女怕連累族人集體上吊、兩位原民血統的警備隊在國恩與族人的矛盾中切腹;還有被原住民襲撃的小學校,那些被出草的大人、小朋友;此刻我才懂電影在說什麼,忍不住在咖啡廳不停流淚。
讀完了朱宥勳介紹,收錄在 #華麗島的冒險 中的 #野蠻人,講的是一位在日本被父親認為沒出息的兒子,透過人脈被送去殖民地臺灣的高山上,請任警備隊長的友人磨練,雖在信中提及就算兒子死掉了也沒關係,但只是身為父親對自己所愛無能為力的自我懲罰。
*在歷史上,日本從馬關條約時擁有臺灣主權,當時簽訂合約的清廷代表李鴻章,就有提醒日本「臺灣四處瘴癘之氣,且有許多番人,難以教化。」日本代表大概回:「別擔心,我們會處理。」*這也是臺灣被稱鬼島的部份原因。(鬼界之島)
*一開始日本確實沒有想要建設,官方和民間常把臺灣當垃圾桶,所有不好的都往這邊倒,就像小說中的父親。後來統治方式起了許多變化,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去書店找。
這名內地(日本)來的了尾囝仔,在第一次砍下番人首級時,雖亢奮狂喜,但又同時拿樹葉樹枝埋了;他自己也不清楚為什麼要埋,但這就是他深處的人性。
那顆番民人頭卻被同袍與其他番丁找到,並興高采烈地誇獎他勇猛(可換獎金);而砍頭的過程與心境轉變卻是他最想遺忘的過去。
*歷史上原住民的部落間也存在著衝突矛盾,即便日軍沒有佔領,族與族間也會有衝突;而日軍來時,選擇投降輸誠的族,雖被日警統治,當相對也得到了日方的武力。日方常採用與頭目聯姻或是用物資攏絡,更進一步還會栽培番民成為日方人馬,如花岡一郎與花岡二郎(非血源兄弟)。無良的統治者,最慣用的手段就是利用自己人迫害自己人,這不僅在歷史也活在現世。
小說中充滿日人對番民的歧視成見,如野獸的雙眼與體臭、身體如沾滿野獸糞便的氣味等,還有一段日警被番女拒絕,當眾訓斥:「妳說什麼,這該死的山貓,跟妳這種的睡了會得瘧疾。」
*當時瘧疾是統治者最怕的疾病(還沒有HIV),清代臺灣就有吸食鴉片治病的風俗(當時鴉片被當成居家必備良藥);才有連橫的鴉片有益論把這當論點,替臺灣總督府發聲。
總督府一方面想從官賣鴉片煙賺錢,一方面又發現會成癮違害國人健康;最後還是選擇長遠的治理辦法,要大家戒(鴉片)煙。而瘧疾與戒毒,都在日治臺灣時期得到解決。(有興趣的朋友可以找史書來看)
當然在小說中的文字有刻意失焦,讀起來不會不舒服。
原以高姿態睥睨番民語言、生活、外貌、文化的主角,(別忘了他在日本內地是一無是處的魯蛇)從原本嫌棄仰慕他的頭目女兒像野蠻人,後來卻深深愛上她的野性(未成年),還因為她擦白粉、用筷子吃飯與穿和服感到不悅;女方希望讓男方喜歡而努力像日本人,而男方卻發現自己愛上原先最不屑的野蠻,甚至在文章中希望自己更接近野蠻。
*殖民者一直以本位思考異者的族群文化,甚至認為同化才能改善其野蠻落後,但野蠻與文明的標準為何?
語言是工具,沒有優劣。
膚色是天生,看你生在哪。
貧富是客觀,有人窮卻能過得好,那到底算窮還是不窮。
強迫別人符合自身的期待想像與利益,才是最野蠻的行爲。(如護家盟)
最後主角進到他岳父的木屋,穿上有體臭的番服與佩上出草無數的番刀;旁邊的番丁興高采烈地圍起他,他說:「打扮成泰雅族人,連內地警備隊員也勇猛起來。」和「我也是野蠻人,我不會輸給你們喔。」
*殖民的過程與結果皆是如此,互相影響容合出新的血源與意識型態;21世紀的國家沒有一個不是帝國主義下的產物,也以帝國2.0的姿態存續著。
我們沒有誰優誰劣,誰的文化語言比較高尚,在社群主義之下,一個國家越能保障多元文化發展,這個國家內部越能和諧穩定發展。
看看現在臺灣正努力追上歐美腳步,要維護南島語系、客語、台語以及原住民文化,如中廣音樂網成了原民廣播,雖然不知道會如何經營(千萬別漢化),但這是政府早該做的補救措施。
版上一定有非常多的專家,可以在留言處分享。
最後,試圖消滅和打壓多元文化的政府,終究會自食惡果,美國和加拿大過往經驗可以得證。
但現在還是有的政府不信邪。
*看了生硬的書,終於可以回頭閱讀文學的感覺,就像在大雪紛飛的夜裡,裹著羽絨被聆聽雪落的聲音。